关于.公司和.网络域名开放注册的日升期及优先期规则公告

  日升期是“.公司”和“.网络”域名开放注册的第一阶段,该阶段只允许加入全球商标信息交换库(下面简称:TMCH)的商标权益人优先申请注册与其在全球 商标信息交换库内的商标标签一致的域名。(未加入TMCH的商标持有人可自主选择加入TMCH后参加“.公司”和“.网络”的日升期活动。)

  优先期是“.公司”和“.网络”域名开放注册的第二阶段,针对广大商标持有者开放注册,允许商标权人优先申请注册与其注册商标相一致的域名,也就是说经中国国家商标局批准的,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审批机构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商标的所有者均有优先注册权。

  优先期后“.公司”和“.网络”将不再进行商标相关性审核。

第一部分 日升期活动规则

一、日升期的时间

“.公司”和“.网络”域名日升期的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0时-2014年7月30日24时,共62天 ,其中:

1.公示期:2014年5月30日—2014年6月30日,为日升期注册通知阶段,该阶段注册局不接受域名注册申请; 

2.日升期域名注册: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0日,为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该阶段注册局只接受加入TMCH商标权益人的域名注册申请。


二、注册规则

1.申请规则:

  经过TMCH验证的域名申请,仍需遵循《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避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商标权益人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注册信息、审核材料和TMCH的认证商标数据(下面简称:SMD)申请注册。

2.需提交的注册信息:

•申请注册的域名;

•域名主域名服务器和辅域名服务器的主机名;

•申请者为自然人,需提交SMD、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申请者为组织的,应提交SMD、组织名称、组织身份类型、组织身份代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

•申请者的管理联系人、域名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承办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

3.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大陆地区:身份证明材料如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者只需提交申请者证件内的名称全称和证件号码,不需要提交证件的电子件或纸质版;其它注册申请材料需申请者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件;

•非大陆地区:申请者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件。

注:以上资料需在北京时间2014年7月30日24点前完成提交。

三、域名规则

1.命名规则:

•可单独或组合使用简体或繁体中文字符、英文字母a-z(大小写等价)、阿拉伯数字0-9与半角的连接符“-”组合作为域名命名,“-”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

•最多可以注册的长度为中文域名转成 punycode后(转码方法见“中文域名在线转码”)63个字符,或20个汉字;

•申请者持有的TMCH的商标标签中可识别的字符(只包括商标中的全部汉字、字母或数字)应与其申请域名的可识别部分的字符一致(不能多于或少于)。例如:域名abc.公司,可识别部分为abc。 

2. 分配原则: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四、争议处理办法

  在日升期内TMCH中商标持有人与其他注册人就域名注册冲突而产生的争议,可在日升期结束后的120天内,按照ICANN(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制定的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简称:SDRP)进行争议解决。

  根据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提起的投拆将通过《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进行。

  日升期期间受理日升期争议的机构为: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办事处

  网址:http://dndrc.cietac.org/cietac.jsp

五、价格及年限说明

1、日升期期间域名注册价格:1800元/年; 

2、日升期期间注册的域名最低注册年限:5年;

3、日升期期间注册域名续费价格:320元/年;

4、日升期期间域名注册阶段,成功提交注册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或申请者主动删除该域名,所交注册费不退回;

5、如果用户提交的申请未被审核通过,注册费将全额退回。

第二部分 优先期活动的规则

一、优先期的时间 

  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20日,共21天。

二、注册规则

1、 申请规则: 

  用户通过我中心授权的合作伙伴提交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商标权益证明。组织机构和自然人均可。申请需遵循 《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先申请先注册。

  优先注册期内,在线申请提交后不能修改域名、注册人信息。如需修改信息,需重新提交申请,申请时间以再次提交的时间为准。

2、需提交的注册信息:

•申请注册的域名;

•域名主域名服务器和辅域名服务器的主机名;

•申请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申请者为组织的,应提交组织名称、组织身份类型、组织身份代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

•申请者的管理联系人、域名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承办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

3、需提交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大陆地区:身份证明材料如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者只需提交申请者证件内的名称全称和证件号码,不需要提交证件的电子件或纸质版;其它注册申请材料需申请者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件  

非中国大陆地区:申请者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的电子件

•商标证明材料

中国大陆地区:需提供商标注册证的扫描件

 非中国大陆地区:提交商标审批机构的商标信息查询截图

注:

A、相关材料需以jpg、jpeg、png、bmp格式文件提交。资料大小需介于50KB与200KB。

B、以上资料需在北京时间2014年8月20日24点前完成提交。

三、域名规则

1、命名规则:

A. 如果商标包含中文(拼音)、英文、数字任一形式,则注册者可申请注册与其商标内容对应的词汇。如:注册者拥有的商标中包含“花朵”一词,则注册者可申请注 册词汇“花朵.公司”“huaduo.公司”或“花朵.网络”“huaduo.网络”,但不可优先注册“flower.公司”形式的域名。

B. 如果商标包含中文(拼音)、英文、数字任意形式的组合词汇,申请者可申请注册与其商标词汇内任一或组合文字一致的词汇。如:注册者拥有“花朵 huaduo”的商标权,可注册“花朵.公司”、“huaduo.公司”、“花朵huaduo.公司”huaduohuaduo.公司”等形式的域名,但 不可优先注册“flower.公司”。

注• 大陆地区商标以中国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查询验证结果为准。大陆地区以外商标以当地商标审批机构公开的查询结果为准,商标需在有效期内。

• 如商标中包含多音字,可以用该字的任一读音进行注册。

• 如为纯图形商标且无法识别其对应文字的词汇,不符合优先注册条件。

• 注册者与商标持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或者组织。如不同,申请者需提交商标持有人的授权证明文件和商标持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书和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组织类型商标持有人)或签字(自然人类型商标持有人)。

2、分配原则: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四、争议处理办法

  任何注册人在优先期内注册的域名与商标权利持有人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争议,必须遵守I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简称:UDRP)或者ICANN制定的统一快速暂停政策(简称:URS)进行争议解决。

  根据统一争议解决政策提起的投拆将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参考 www.icann.org/udrp/udrp-rules-24oct99.htm)和用户选定的行政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的《补充规则》而进行;根据 统一快速暂停政策提起的投诉将根据《统一快速暂停规则》(http://newgtlds.icann.org/en/applicants/urs)和 ICANN指定的URS服务提供者的《补充规则》而进行。

五、价格及年限说明

1、优先期期间域名注册价格和续费价格均为:200元/年; 

2、优先期期间注册的域名,最低注册年限:3年;

3、优惠措施:

  一次性注册3-5年,另行赠送1年;

  一次性注册6-8年,另行赠送2年;

  例如,用户注册6年,将获得2年的赠送年限,总共可获得8年的使用权。

  赠送年限将在优先期结束后,统一执行。

4、优先期期间域名注册阶段,成功提交注册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或申请者主动删除不退回所交注册费; 

5、如果用户提交的申请未被审核通过,注册费将全额退回;

  如您对“.公司”和“.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我中心进行咨询。我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13000(7×24小时) 

邮件:service@cnnic.cn

传真:010-58812666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14年5月29日